法律问答

一个男的强迫我跟他谈恋爱,但是我不想,他就把我的照片发在了网上

网络侵权
2024-04-12 13:50: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法律分析:强迫他人谈恋爱是对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侵犯,是一种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九百九十七条 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害其人格权的违法行为,不及时制止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