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问精神病被起诉离婚如何应诉

起诉离婚
2024-04-12 20:3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起诉离婚,该如何应诉,应当按照具体情况来确定。当事人被起诉离婚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确定如何应诉:
    1、当事人也认可离婚的,在应诉时,可以在离婚的其他事项上提出要求,维护好自身的权益,让自己在离婚诉讼不吃亏;
    2、当事人反对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未完全破裂,请求人民法院不同意对方的离婚请求,让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方精神病如何起诉离婚:精神病的一方应先认定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在其正常时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无诉讼能力的精神病人,应先确定其监护人,由其监护人代位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二条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 一方精神病,另一方想要起诉离婚的,应由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代为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