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离婚后的财产分割能否仲裁?

离婚财产分割
2024-04-13 01: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否能仲裁取决于:
    1、如果夫妻双方先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另案起诉或者协商处理财产的问题,也是可行的;
    2、但是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双方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委进行裁判,并接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对于婚姻这种涉及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不能进行仲裁,即使双方有过类似的协议仲裁委员会也会视情况处理,一般不会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法律分析:离婚财产分割仲裁适用范围已达成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已达成协议,但是财产数额较大,短期内不能及时清结具有执行内容、或者需要进行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离婚财产分割仲裁受理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已达成离婚协议或已协议离婚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事宜已达成一致
    3、争议财产须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不涉及人身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不能仲裁的。法律规定的不能仲裁的有: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离婚财产分割除了关于财产的处理,还有关于身份关系的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