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遗嘱变更

遗产继承
2024-04-13 08: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变更是指遗嘱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且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变更遗嘱,指的是遗嘱人基于真实意思表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若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一、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嘱的变更,是指遗嘱人在遗嘱设立后对遗嘱内容的部分修改。遗嘱的撤销,是指遗嘱人在设立遗嘱后又取消原来所立的遗嘱。
    遗嘱人可以于遗嘱设立后的任何时间撤销、变更遗嘱,也不须征得任何人的同意,也不必有任何的事由,只要撤销、变更遗嘱的意思是出于遗嘱人的本意即可。
    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条件。
    1、遗嘱变更、撤销时,遗嘱人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的变更、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变更、撤销须由遗嘱人亲自依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
    此外,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不得剥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留份。
    经变更、撤销的遗嘱是否保留了继承人的必要的遗产份额,也应当被继承人死亡遗嘱生效时为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