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委托代理合同
2024-04-13 09:0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权代理有三个构成要件:1、行为人所为行为具备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 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代理关系,其本身具有代理权,而无权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法定代理的效力,对被代理人是有效的,无权代理的效力,为效力待定,经被代理人追认后,为有效
  •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 法律分析: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有以下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
    2、法律效果不同;
    3、本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