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书面劳动合同过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3 10: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到期后,有三利处理方式,分别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可由职工和用人单位协商,续签劳动合同。
    (2)如果职工主动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职工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
    但用人单位把劳动报酬降低然后提出和职工续签的,职工拒绝的,用人单位也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3)如果是用人单位不愿意与职工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应该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到期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待遇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自己不想续签的,那终止劳动关系即可。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续签,用人单位不续签或者降低待遇导致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自己不想续签的,那终止劳动关系即可。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