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离婚证需要三十天的冷静期吗?

起诉离婚
2024-04-13 10: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办离婚证需要有三十天的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办理离婚证一般需要的时间是三十天。《民法典》于2021年实施后,在协议离婚中有增设一个离婚冷静期制度。也就是说,夫妻二人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度过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如果二人确认要离婚的,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所以离婚证的办理一般是需要三十天的时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办离婚证至少需要三十天。《民法典》实施后协议离婚需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期,三十天冷静期满后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样一来,协议离婚需要三十天才可以拿到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