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买房就赠送面积”,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房屋买卖
2024-04-13 12: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生活实践中,开发商一般赠送面积的方式如下:
    1、赠送入户花园;
    2、赠送阳台;
    3、赠送阁楼;
    4、其它方式。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二条规定,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
    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按套销售,不得分割拆零销售。
    第三十条第一款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法律分析:赠送的面积是能够处理房产证的,有些开发商在实践买卖中,也的确会赠送给客户一些天台等还算有用的面积,可是这个面积并不能载入房产证,不享用产权待遇。假如是这样的话,那就意味着这个赠送面积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算作违建面积,遇到拆迁亦或一些争议争执的过程,就很难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 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得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开发商的赠送面积在购房合同里面是不体现的。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尽量要求开发商写进购房合同,或者签补充协议;如果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是不计入产权的。
    一、买房赠送面积不写在合同里吗
    1、开发商的赠送面积在购房合同里面是不体现的。
    为了保证购房者的利益,尽量要求开发商写进购房合同,或者签补充协议;如果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是不计入产权的。
    2、法理依据: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二、买房赠送面积有什么风险。

    赠送面积的危害如下:
    1、赠送面积是不计入产权的,也不写进购房合同,没有办法保证业主相关合法权益,一方面购房者在二次出售时也会有所损失。而且一些开发商为了宣传,房子售价都是加上赠送面积折算后的,实际售价也比较高;
    2、赠送面积实用性差,一些开发商赠送的面积设计不合理,实用性差,影响采光、通风等,例如储藏间太小无法使用,赠送厕所漏水、赠送的卧室无法使用等等;
    3、赠送面积成违章建筑有楼盘的赠送面积,被定为违法搭建面积,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