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章建筑定为强拆但没有拆该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4-04-13 13:2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违章建筑被强拆了的,应当配合执行,但在拆除违建的过程中要经过非常严格的且司法程序进行认定,并且应当根据实际进行赔偿处理,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拟建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址、选址建房意见书),在规划区以外建设,违反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动工建造的房屋及设施。违章建筑存在侵占安全通道和非法占用耕地等、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并且很多违章建筑还隐匿在合法建筑里面。
    违法建筑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坏了城市风貌,并制约城市健康发展和城乡规划执行,也影响了城市的未来发展。国家规定,违章建筑不仅要被拆除,违建当事人还要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 违章建筑被砸毁已经履行法定强拆程序的无需赔偿。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逾期未拆的可以强制拆除。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 可以进行强拆。违章建筑不管建多久都属于违章的,因此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而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