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已婚女儿户口已迁出,还能分土地补偿吗?

土地纠纷
2024-04-13 14:56:0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农村征地补偿已婚女儿是否有资格获取补偿,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女儿结婚后户口并未迁出,且属于该房屋的共有人之一,这种情形下,女儿有资格获取补偿。如果户口已经迁出,一般没有资格获得补偿。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 您好,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处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