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遇到房违办强拆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4-04-13 15:4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遇到强拆房屋,且存在暴力等行为,可以拍照保留证据并报警。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 房屋强拆是需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的,如果对方没有出示合法的书面文件材料就进行强拆,那肯定是违法的。遇到强拆,建议报警并进行拍照录像,把对方的违法证据保存好。
    遭遇强拆时一般维权的方式如下:
    1、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
    2、在遭受侵害时立即报警求助。
    3、在被侵害之后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4、在适当时机向法院提出行政不作为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5、诉讼不是目的是手段,通过诉讼的方式推动纠纷的解决,取得合理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十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 遇到房屋被强拆你需要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把房屋、土地的证件保留好,找到是谁做出的强拆决定,如果是政府做出的你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是其他人进行的强拆你可以报警处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