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设计了一个特色图案,拿去申请注册了商标,现在一位老朋友想借用我的商标来为他的店打开销路,我可以授权给他使用吗?

商标
2018-08-16 15:0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的对称。是指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法定程序。在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内,商标一经注册便获得使用注册商标的专有权和排斥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禁止权。
    中国现行的商标制度为商标注册使用制度,注册商标的权利主体对其商标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并排除他人将相同或相似商品使用在与其注册商标指定商品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
  • 申请商标所需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
    2、外国和中国自然人申请,提供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法人的个体工商户执照副本复印件;执照经营范围须和申请范围一致
    3、商标图样:必须清晰、洁净、黑白分明,不大于10厘米×10厘米,不小于5厘米×5厘米,一式5份(指定颜色的,彩色商标图样5份,黑白商标图样1份)。
    4、立体商标:需提供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图样。
    5、色彩商标:需提交文字说明。
    6、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应当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和使用管理规则。
    7、《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由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
    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8、《商标注册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9、特殊证明材料:以肖像作商标的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肖像权人授权书。
  • 《商标法》第29条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也就是商标注册审查中的“申请在先”原则。
      “申请在先”原则是由商标专用权取得的“注册原则”派生出来的。由于商标权专用权基于注册取得,而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往往不止一个人,为解决这一问题,法律规定以提交申请的时间先后来决定商标专用权的归属。
    根据“申请在先原则”,一个商标即使已经使用多年,如果商标使用人不及时申请商标注册,也会因别人申请在先而失去注册机会,进而失去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  但是,“申请在先”原则并不是绝对的。
    对于违反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法律不予支持。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这一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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