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是非农户口,我们结婚想把他的户口转到我家,我是农村户口。开始我们乡上派出所说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加我们各自户口本,结婚证,户籍证明还有村上开的介绍信,身份证就可以,结果我们拿着手续办户口迁移,人家又要我老公的失业证明才可以办,像我老公有工作是办不成的,我们县城的派出所(县城管乡镇)也不会同意让我老公户口迁移下来的。我好郁闷,开始我们把具体情况都告诉乡镇派出所的人,我老公是非农户口,我家双女户,人家说好办,现在又推脱办不了,又拿县级派出所推脱说辞,请问这到底能办吗?急盼回音,谢谢。

2019-07-09 16:50: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迁户口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具体可事先咨询启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答复为准):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交验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户籍证明可以办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没有户口本,可以使用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带上三张二寸红底双人照,双方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双方身份证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县(市)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完全没问题,
  • 符合条件的户籍证明,是可以的: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民函[2004]76号 2004年3月29日)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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