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非法被强拆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4-04-14 13: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遭非法房屋强拆的维权手段为:一旦房屋被非法强拆,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权。提起行政复议的机构为强拆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机构为当地人民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遭非法房屋强拆的维权手段为:一旦房屋被非法强拆,房屋所有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权。提起行政复议的机构为强拆部门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的机构为当地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
    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 一、房屋被违法强拆怎么办
    1、房屋被违法强拆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及时报警,敦促警察对非法强拆立案调查;
    (2)摄影摄像,固定现场证据;
    (3)及时委托律师介入,调查取证,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被告的处理】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认为行政机关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违法违纪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监察机关、该行政机关或者其上一级行政机关;认为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检察机关。
    人民法院对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将被告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情况予以公告,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被告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依法给予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处分的司法建议。
    二、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是什么
    行政强制拆迁的流程具体如下:
    1、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3、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4、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