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般一定要本人去办理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当事人登记离婚,必须共同前往一方户籍登记地婚姻机关办理。双方起诉离婚的,应当亲自提起离婚诉讼。但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行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申请撤销监护,并在指定监护人后,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为提起离婚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撤销其监护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