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在校内和同学打闹导致左手无名指骨折,受伤孩子告诉老师后,老师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家长,而是拖到了下课后,并且说学校不承担责任,现在我应该怎么办,如何处理此事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4 16: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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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的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时,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为依据来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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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被打伤了,首先要找学校和老师,确认是否尽到看护管理的责任。
第二就是确认是谁打的,是孩子之间还是老师对孩子还是校外人员打的孩子。若是孩子之间的矛盾,需要和对方家长沟通,同时希望学校加强教育管理。
若是老师直接联系学校领导,教育局进行查明处理。若是校外人员,学校及现在人员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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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