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解散清算小组能否由股东组成

公司解散
2024-04-15 08: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解散清算组完全能由股东组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在解散时,其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并在解散事由出现后的十五日内成立。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若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不及时清算可能会影响债权人的权益和公司财产的分配。
  • 公司解散清算组能由股东组成。具体操作上:
    1. 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股东应自发或在法院指导下成立清算组,负责清算工作;
    2. 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的确定,需遵循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可能包括董事或其他专业人员;
    3. 清算组应独立、公正地执行清算任务,确保公司财产的合理分配和债权人权益的保障;
    4. 若股东无法或不愿承担清算责任,法院可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公司解散清算时,清算组可由股东或董事等人员组成。具体选择应基于公司类型和解散原因。对于有限责任公司,通常由股东组成清算组;而股份有限公司则可能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担任。选择时应确保清算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以保障清算工作的公正和效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