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的遗嘱必须公证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遗产继承
2024-04-15 11: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房产公证材料有:
    1、个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以及继承人证明;
    2、与遗嘱内容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一般是房产证;
    3、遗嘱,一般需要合法有效的遗嘱。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 法律分析:关于房产的遗嘱不是必须要公证的。 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是一份生效的遗嘱: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1、房产遗嘱不是一定要公证。即公证只是一种形式,可以增强遗嘱的证明力,除公证遗嘱外,但并不是遗嘱的生效条件。普通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意思表示真实、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