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欠别人材料款5万,当时口头协议商量让对方也用他的材料,互相抵帐,结果对方拿着欠材料款的欠条向法院起诉,当时开庭,我的朋友拿着对方的收料单,上面盖得章他不承认章是他的怎办

2019-07-09 19:32: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欠条的,如果也能找到对方,起诉就很简单。
    凭欠条写好诉状,要知道对方的名字、大致年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然后带自己身份证到对方居住地区县法院去立案,按规定,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话,一般从立案起三个月内结案。
  • 如果确定欠条是对方写的,可以申请做笔迹鉴定,鉴定费用得你前期垫付,打完官司后由对方支付。
    欠条还有法律时效问题,两年诉讼时效,时效期后,对方有返还的义务,你没有起诉的权利了,在诉讼时效内,若有证据表明你催促过对方要求还款,则诉讼时效中断,自第二天重新算起,还是两年。
    以上是法律层面的规定,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要有办法,你在做笔迹鉴定之前,最好与对方讲清道理,告诉他申请鉴定的费用官司下来他得一块赔付,这就又多了一块债务,它能接受还款是最好的,申请鉴定耗时费力,一旦判决下来,对方又不执行,你又得申请执行。
    如果对方拒不接受,那就只能进入法律程序。
    在催促要款时,要暗地录音录像,作为视听证据以备打官司使用,也能达到时效中断的效果。
  • 经济纠纷的,需要当事人先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审理,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明确,即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判决后,义务人应当主动履行义务,如果义务人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权利人应当在2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超过期限再申请的,法院不再予以强制执行。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法定的执行措施。
    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开庭审理同一般审刑事诉讼的程序基本一样,首先有原告宣读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之后等审理完刑事定罪问题后,继后审理附带民事的诉状,双方辩护律师和本人都可以参加辩护,就是所要诉讼的索赔的证据要准确俱全,法庭是需要证据的,法官会全力帮助双方调解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