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车躲车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15 13: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躲避车辆发生事故谁的责任
    1、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由于造成事故的原因是为了紧急避让对方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因避让对方车辆造成的事故,应该按事故的形成原因和各方在事故形成过程中的过错决定事故各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存在争议纠纷可以通过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来划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二、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 躲避车辆发生事故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 电动车为躲避机动车自己摔倒是谁的责任,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汽车当时的行驶存在违章情形,汽车负有责任;
    2、如果汽车当时的行驶存在违章情形,但是电瓶车的躲避行为是不合理的,汽车和电瓶车都负有责任;
    3、如果汽车当时的行驶不存在违章情形,电瓶车负全责。
    为躲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如何承担责任
    1、避让车辆发生事故责任的判定是根据谁违反了交通法的通行规则就是谁的责任;
    2、双方都违反了通行规则的话,双方责任,谁的过错更严重,谁主要责任;
    3、过错一样,同等责任;
    4、因为避让对方车辆造成事故的表述过于模糊,如果对方是逆行,自己正常避让,对方全责;
    5、如果自己有避让不当的情况,或者本身按交通法己方是应当让行方,那么己方责任大;
    6、责任划分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报交警划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第八十七条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