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居住权人的继承人能否继承居住权,法律如何规定

遗产继承
2024-04-15 14:30: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的继承人能继承居住权,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的居住权是不能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居住权一般无法继承的。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是不得转让,也不得继承的。一般情形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根据法律规定,居住权不得继承。居住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是不得转让,也不得继承的。一般情形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