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是否有法律效力

遗产继承
2024-04-15 14:3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有法律效力,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自愿放弃继承权证明不要求公证。只要继承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真实;放弃继承权不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那么当事人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遗产的表示的,即使不办理公证手续也是合法有效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具有法律的效力。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其他继承人。以口头方式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者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
    遗产分割后放弃的不再是继承权,而是所有权。继承人在遗产处理前或者诉讼中放弃继承后悔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不承认放弃继承后悔。
    放弃继承的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的开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