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暑假工老板不让我离开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5 16: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存在暑假工不让走的情况,如果是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即可,不需要单位同意。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一般劳动者辞职,是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