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公证程序?

遗产继承
2024-04-15 18:50: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按照以下步骤公证:
    1、遗嘱人自己或者由他人代写好遗嘱;
    2、遗嘱人带上遗嘱书和本人的身份证件等材料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提交公证所需的材料;
    4、公证处依法进行公证。
    符合法律规定的遗嘱,在公证完成后开始生效。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法律依据:《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 遗嘱公证程序如下:
    1、遗嘱人到公证机关提出遗嘱公证的申请;
    2、遗嘱人提交个人的身份证明材料、遗嘱原件等材料;
    3、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审核材料;
    4、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根据《公证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 遗嘱公证的程序主要是:首先当事人向公证处提出公证,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其次向公证处提交相关材料。再由公证处审查,是公证处在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后,出具公证以前,对当事人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的调查核实工作。
    公证处认为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作必要的补充或向有关单位、个人调查索取有关证明材料,并有权利现场作实地调查。最后制作公证书。实践中各地公证机关对公证程序和细节会略有差异,可事先向目标公证处电话咨询,更为妥当。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