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挪用公款罪与拆借资金有什么区别,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经济犯罪
2024-04-15 18: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挪用公款罪与拆借资金的区别:
    1、行为方式上的区别。挪用公款罪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公款用于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不归还。而拆借资金是指经有权出借人同意,通过拆借协议相互调剂头寸资金。
    2、性质上的区别。挪用公款罪是犯罪活动,而拆借资金一般是违纪行为。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2、犯罪的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主要公共财产的所有权,挪用资金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挪用资金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两者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其次量刑标准不同。挪用公款罪的处罚比挪用资金的处罚重。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