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没有土地使用证遇到强拆怎么办?

拆迁补偿
2024-04-15 20:0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拆迁没有土地证,一般情形下,没有土地证可能得不到完整的拆迁补偿。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也就是房产证登记是谁的,房产所有权就是谁的。同理,拆迁补偿也是对房产所有人的补偿,没有房产证怎么能够证明房产很难证明房屋产权的归属。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 没有土地证可能得不到完整的拆迁补偿,如果没有土地证就需要村居委会的认定,或者到土地地籍部门补办土地登记颁发土地手续。 没有土地证获得拆迁补偿比较困难,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也不知道房屋面积,只能协商赔偿,赔偿困难。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
    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没有土地证会存在什么风险
    不容易知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
    不易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在拆迁补偿时会遭受损失。如果是二手房交易,将会受影响。购房人没有房产证会存在风险,无法律保护。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继承、出租等活动,即使签定相关合同 ,也均为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无法获拆迁补偿,在房屋被拆迁 时无法按国家政策及相关拆迁法规获得拆迁补偿。无抵押权,无法设定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购房者无法通过房屋抵押来获得贷款或承担其它民事责任。
    强拆风险,如果因项目非法开发而无法办理房产证,则购房者所购房屋有被强制拆除或被拍卖的风险。任属于开发商 的财产,开发商因债务纠纷被强制执行时,没有办理过户的房地产仍属于开发商的财产,可以被开发商的债权人依法强制执行。
    无法使用,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无法申请继续使用该土地。
  • 违章建筑强拆的法律程序:第一步,立案;第二步,调查程序,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并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第三步,决定程序,同时履行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第四步,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