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工作了十三年,前三年单位没跟我买社保,请问如何补偿

社会保险
2024-04-15 20:2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单位不给员工交社保的,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
  • 先找单位协商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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