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跟我男朋友是同事,他比我小了八岁,我们是因为有一次一起值了一个多月的班,日久生情在一起的!他知道我比他大很多,也愿意跟我在一起,期间也一直保证会跟我结婚。后来,我就怀孕了,他就跟他家里人说要跟我结婚,他家里死活不同意!我们都是在国家机关单位上班的,他爸爸也是我们一个单位的,是个领导!他爸妈以死相逼让他跟我分手,他没有办法我把孩子流了,我不愿意!现在,他家里人不让我见他,我都怀孕3个月了,还一再的逼我去流产。我想问一下,他们家的这种行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尤其是他爸,身为单位领导,如此迂腐不化,逼自己的下属跟自己的儿子分手,还逼她去流产,他又有什么责任?

2019-07-09 20:4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女方怀孕后男方不同意结婚的,女方可以向南方要求赔偿。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
    1、婚前个人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
    2、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 如果是双方同意离婚,没有任何财产分割,拿结婚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到领取结婚证的民政局签订离婚协议,直接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没有争议不需上庭,只需写好双方自愿同意离婚的协议,到所属地民政局就办离婚了,这样速度更快。

  • 三、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四、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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