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租房合同不成立的情况,法律有哪些规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房屋租赁
2024-04-16 05:5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最新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个法定方面: 一、房、地分别转让的,合同无效,即房产证和土地证不能分别转让。 二、因欺诈而转让房屋的 三、商品房预售违法的 四、无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五、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六、属于被司法行政机关裁定、查封或者以其他情形限制买卖合同无效。 只要符合以上六个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者多项,即房屋卖买合同无效,希望我的解答对你有帮助!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会无效的情况: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3、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4、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3、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2)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
    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
    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