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们是一家葡萄种植合作社,现有一部分土地遇政府征收,我们与农户签定的土地租赁合同还剩8年到期,请问律师一下,合同双方的违约条款是否还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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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劳动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强行规定,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和被迫情况,而且双方都签字盖章,就是有效的合同。即使是合同部分条款违法的,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买社保,没有休息等等的,也只是该条款无效,并不导致整个合同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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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过错的,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看你们合同中约定的情况了~如果合同约定同时履行合同的,构成双方过错,这样的话协商一下双方不承担责任,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当然如果合同规定一方先履行合同的话,先履行合同的这一方够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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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