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
2、劳动合同文本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受伤者身份证;
4、首次门诊病历及拍片报告或出院记录,死亡的需提供医学死亡证明、死者户籍所在地
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