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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诉讼离婚的手续是当事人携带离婚起诉状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复印件,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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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离婚诉讼流程如下:
1、准备好离婚起诉状和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到法院提起诉讼;
2、法院受理后通知原被告开庭;
3、法院开庭审理时会先行调解;
4、如果调解不成的,最终会作出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
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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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办离婚手续的处理方式: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采取诉讼方式提出离婚请求,诉讼离婚不需要双方都是自愿离婚的情形。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经法院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应当判决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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