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酒店上班我被罚钱了4000块钱

行政处罚
2024-04-16 11:0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罚款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根据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自然人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罚款不合理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经对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审核意见、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者听证报告等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移送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五)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下列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一)拟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数额较大的案件;
    (二)拟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案件;
    (三)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四)调查处理意见与审核意见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

  • 1、上班期间商场罚钱不一定算违法,如果职员的行为导致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那么是可以罚款的。
    相关法律规定: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职员遇到商场胡乱扣除自己工资的情形,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2)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