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可以委托他人去做公证遗嘱吗,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遗产继承
2024-04-16 11:0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不能委托他人去做公证遗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因其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所以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所以遗嘱人办理公证遗嘱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亲自到公证处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
    2、法律依据:《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不能委托他人去做公证遗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因其具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所以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所以遗嘱人办理公证遗嘱的,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亲自到公证处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 公证遗嘱是必须要本人去办理的,不能被代理的。
    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