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打了,已经住院一个星期了,警察一直没录口供,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6 14:44: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了应当及时报警处理,派出所可以进行调解,如果双方达到调解协议的,可以调解了事。如果不能的话,公安机关应该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首先要医院出具医疗鉴定,根据警察处理情况,看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治安案件你可以单独同打人者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报警,做伤情鉴定
  • 您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