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 婚前男方付的首付,用的女方公积金贷款买房,房子写的女方名字,并在公证处公证过女方单独所有,婚后男方还过一年的贷款,之后都是女方再还贷款,离婚的话怎么判?

离婚房产分割
2024-04-16 14:56:0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分割的情况有:
    1、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还款的,一般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对另一方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
    2、婚前个人贷款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3、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加名的,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