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征收房屋时面积如何认定

拆迁补偿
2024-04-16 15:5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面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和国土部门测绘数据为基础确定。征收土地的承办单位应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青苗、附着物和房屋进行清点、登记、勘丈、核实,具备相应土地勘测资格的单位应对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面积、地类进行实地测量调查。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征地拆迁的,房屋的面积依据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而定,房屋面积包括建筑面积和分摊面积两部分组成。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 房屋拆迁面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认定,或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认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