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检察院量刑建议可以更改吗

刑事辩护
2024-04-16 16: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检察院量刑建议是可以改的,法律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量刑建议只是检察院对量刑的一种建议,是不具有强制性和终局性效力的,最终量刑还是需要法院进行最终裁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二款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 检察院量刑建议可以更改。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代表国家和人民行使公诉权,代表国家参与刑事诉讼活动,对涉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提起讼诉,并给出定罪量刑建议,并不能决定最终的定罪量刑。
    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人民法院经过庭审之后,根据控辩双方的意见及相关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法律依据:《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三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准确,量刑建议适当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人民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不当的,可以告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的,应当在法庭审理结束前提出。人民法院认为人民检察院调整后的量刑建议适当的,应当予以采纳;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 一、检察院能否当庭变更量刑建议?
    1、检察院能当庭变更量刑建议。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对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全面审查证据、查明事实、准确认定犯罪的基础上提出量刑建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量刑建议的依据?
    1、运用刑法中的量刑格进行量刑辩护。在适用刑罚、刑期的时候,每一个刑种都有一个量刑幅度,将这个量刑幅度分成最高格、最低格和高低之间的标准格,这就是刑罚中的量刑格。
    在这个量刑格的基础上,根据被告人的从重、从轻、减轻及酌定情节,比照量刑格进行准确量刑。刑法中所说的从重是指在标准格之上予以量刑 刑法中所说的从轻是指在标准格之下予以量刑 刑法中所说的减轻是在最低格以外进行量刑。
    因而,如果检控机关所提出的量刑建议明显超出了法律规定的前述量刑格,律师就可以指出其量刑建议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并运用量刑格向法庭提出从轻、减轻的更准确的量刑建议;
    2、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程度进行量刑辩护。
    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相关规定判处。据此,辩护律师可以针对检控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在事实上、性质上、情节上及危害程度上提出低于检控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辩护;
    3、根据被告人有无法定从轻、减轻或酌定从轻的情节进行量刑辩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