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不一样。要约有效期是指受要约人作出承诺的有效期限,合同有效期是合同生效到终止的期限。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规定,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
(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