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了解一下,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如何办

子女抚养
2024-04-16 17:08: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离婚后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1、离婚后不让看孩子可以通过以下办法:
    (1)双方先协商解决;
    (2)找居住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调解解决;
    (3)没有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直接拿着判决或者调解书去法院申请执行,实现看望小孩的请求。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协议离婚无共同财产以后可变更吗
    协议离婚无共同财产,不能申请变更协议。
    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则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签订了协议,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对方是可以反悔的,因为如果对方坚持不去民政局协议离婚,这个协议自然也就失效了。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一般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
    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另一方的抚养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另一方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得剥夺、限制不直接抚养的一方的探望权的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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