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土地补偿纠纷律师收多少钱

土地纠纷
2024-04-16 17:1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土地纠纷找律师打官司需要根据实际案情分析:只是单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纠纷,不涉及财产关系一般而言,律师费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如果是土地转让等合同纠纷,涉及财产关系,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律师费1500元/件;
    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2%—5%收取;
    10万元至50万元(含50万元),按
    1.7%—
    3.5%收取;
    5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按
    1.4%—
    2.8%收取;
    100万元至500万(含500万元),按
    0.7%—
    1.5%收取。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按
    0.4%—
    0.8%收取;
    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最高不超过
    0.4%,双方协商确定。法律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第七条: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第八条;政府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承受能力和律师业的长远发展,收费标准按照补偿律师服务社会平均成本,加合理利润与法定税金确定。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继承案件;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
    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收费标。
  •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以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为赔偿标准;
    2、安置补助费。以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为赔偿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法律分析:
    1.土地补偿费计算公式:被征地亩数X年产值X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计算公式:需要安置的人数X年产值X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跟耕地数;
    3.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