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包人可以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招标投标
2024-04-16 17:1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约定的解除条款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解除条款对双方有约束力.当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因合同解除而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建议在合同条款中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以便于操作
  • 解除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约定。因此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都是有效的。但是你们应当依据具体情况约定
  • 下列情况下发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
    1.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