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1974年参加工作,因被判刑16年被单位于2005年开除,原单位是事业单位,刑满后怎样恢复社会保险。特咨询律师。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7-09 22:57:3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合伙合作律师事务所等组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实践中事业单位人员的构成是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实行聘用制的人员;一般劳动者。
    由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一般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附则"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将实行聘任制的工作人员交由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来来决定,部分适用于事业单位,扩大了调整范围。
    因此,你的情况属于那一种情况,我也无法确定。如果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的话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实行聘用制的人员,那么部分适用劳动合同法。
  • 办理社保需提供的材料(以深圳市为例):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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