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入职岗位为:招生接待老师,于4月9日正式转正,任职至今。中途5月曾离职13天,离职原因是未购买社保,已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合同;于5月30日回来上班,回来之前曾问过社保问题,公司承诺购买社保,到目前为止都未购买社保,且回来时并未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本人曾多次要求公司购买社保,回来时5月底问过第1次,回复是满3个月购买,并未说重新计算时间;8月中旬第2次询问社保,公司回答是九月份会补社保;9月14日第3次提出社保问题,公司回答是协议书上有写满3个月购买,不满意可以不留下来,给我的答复是忙完这几天当面谈,一直未曾当面谈,9.19日于微信第4次询问,不曾回复信息;9月20日第5次询问,给出的理由仍是当面

社会保险
2024-04-16 17:52: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补办社保问题可依法向社保机构申诉。如果是员工自己离职或辞职,则无法要求经济补偿。但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或拖欠克扣工资,则公司存在法定过错,自己不要主动辞职,可依法委托律师指导下被迫要求解除劳动关系、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年终奖金、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 按照目前司法实践,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个月后无果,你可以以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 劳动者如果出现自动离职,那么劳动局、社保局都没有劳动者工作信息,不能延续社保年限,要重新办理社保手续。劳动者可以去社保局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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