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会计挪用公款找律师多少钱

讨薪
2024-04-16 18:1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数额起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以挪用公款十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为“数额巨大”的起点。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是指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或者数额虽未达到巨大,但挪用公款手段恶劣;多次挪用公款;因挪用公款严重影响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损失等情形。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以挪用公款五千元至一万元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起点。

  • 1、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达到数额巨大标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达到数额巨大标准。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 法律分析: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二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 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卫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 个月未还的。各省级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既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也包括给他人使用。多次挪用公款不还的,挪用公款数额累计计算;多次挪用公款并以后次挪用的公款归还前次挪用的公款,挪用公款数额以案发时未还的数额认定。
    挪用公款给其他个人使用的案件,使用人与挪用人共谋,指使或者参与策划取得挪用款的,对使用人以挪用公款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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