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6年10月分期购买了一辆汽车,当时有2000元押金给担保公司,跟我说正常续保正常还款押金可退,如果逾期或者不在他们那买保险就不退了。今年保险到期后我再别家买了车险,对方以此为借口说我违约(车贷我一直正常还款,没有逾期),在不通知我的前提下私自从我家停车位把我车开走,我与其交涉,对方让我交大约1W5左右的违约金,还有每天50的停车费,自从车被他们开走我每天只能花钱租车,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19-07-09 23:07:1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