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怎么办,法律有哪些规定

2024-04-16 19:2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宣告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方法为:首先公司应当发布公告,对外宣布已经破产的事实。其次,当债权人收到公告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自己的债权进行申报,如果没有及时申报的,在债务正式偿还之前也可以补充申报。
    公司在收到债务的申报后,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依次对债务进行偿还,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对全部债务进行偿还的,那么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各项债务予以偿还。
    债务清偿的法定顺序为:
    1、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
    2、职工的工资、失业补助金等;
    3、社会保险以及所欠缴的税款;
    4、公司的其他债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公司债务清偿:
    (一)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进行公司债务清偿。同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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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公司宣告破产后,债务的处理方法为:首先公司应当发布公告,对外宣布已经破产的事实。其次,当债权人收到公告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对自己的债权进行申报,如果没有及时申报的,在债务正式偿还之前也可以补充申报。
    公司在收到债务的申报后,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依次对债务进行偿还,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对全部债务进行偿还的,那么应当按照一定的比例对各项债务予以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进行公司债务清偿:
    (一)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有限公司债务清偿时,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进行公司债务清偿。同时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公司破产后债务原则上应当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承担。公司的经营情况同时满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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