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听神经瘤术后反复高烧快一个月了,还没找到病因,属不属医生过失

医疗事故纠纷
2024-04-16 20:20: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提供相关病历
  • 您好,请问具体情况如何
  • 法律分析:
    1、属于医疗意外的
    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
    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
    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
    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
    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
    4、患者一方的过错
    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法》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理念融入各项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完善健康促进工作体系,组织实施健康促进的规划和行动,推进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将公民主要健康指标改善情况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