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期房挡光纠纷请律师打官司多少钱

房屋买卖
2024-04-16 20:2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具体看什么案件了
  • 请问你是因为什么事需要打官司
  • 【法律分析】
    去法院起诉是需要交钱的,起诉需要交起诉书到法院,也需要交纳诉讼费。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一定的诉讼费用,找律师也是需要钱的,只找律师商量打官司是需要付给对方咨询费,到人民法院起诉别人或者企业而维护个人权益的时候,是需要交出一定的诉讼费的,人民法院的收费往往是公正合理的。
    当事人预交案件所受理的费用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没有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应当按照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八条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