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公司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是否应进行清算的探讨

股权转让
2024-04-17 08: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清算有自行清算和破产清算,你们是自行清算吧?应当成立清算机构,由股东任清算组成员,由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物资、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目录,提出财产作价和计算依据,制定清算方案,具体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企业债权、向股东收取已认缴而未缴纳的股金、清算纳税事宜、偿还企业债务、处分企业剩余财产,最后清算完毕后可办理公司注销
  • 你好,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配股前,做公司价值评估即可
  • 公司转让股权在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进行清算的。只有存在下列情形时才需要进行清算:
    1、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